真的是最偉大的情景喜劇,橫跨了十一年的時間,但所有人設劇情從未崩塌過,演員們也從未展現過疲態,甚至連衰老的痕跡也不易察覺。喜歡這劇的儒雅幽默,簡直是喜劇界的君子,喜歡Frasier的善良和堅守原則,那怕經歷過無數欺騙;喜歡Martin的任性率真,不管日子有多糟他總能找到開心的理由;喜歡Niles的癡情和Daphen的貼心,他倆簡直就是perfect couple.喜歡Roz的隨性樂觀,雖然她和frasier沒成真的太可惜了。還有最最可愛聰明的Eddie,實在太喜歡這群人了。每次看完一部長的美劇,就好像失去自己的一小部分靈魂。 To strive, to seek ,to find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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